1.我院按国家相关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抗原检测、抗体检测,但检测结果仅对本次检测标本负责。
2.任何检测均可能存在不可避免的假阳性、假阴性情况。
3.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抗原、抗体检测前需签署我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就诊承诺书、告知书。
4.因采样、检测可能存在不可预知、无法抗拒因素,所有标本均可能需重新采样,所有结果均可能迟发。
5.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抗原、抗体检测结果的解读需结合流行病学史、症状、实验室相关检查等结果综合分析,此结果不能作为排除或确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的唯一诊断依据。
6.为避免可能的疫情播散,检测结果未出之前,任何受检个人及监管单位均需保证受检测者佩戴口罩、处于隔离状态,并保证其在医疗机构登记个人资料真实性,以保证医疗机构随时可联系;检测结果若为阴性,受检者仍需根据个人流行病学史、症状、
实验室相关检查结果等结果综合决定个人感染风险、隔离状态;
若检测结果为待复查、未确定、可疑阳性、阳性,需上报相关单位采取防疫措施、再次采样复查、洛阳市疾控中心复查。
7.若因受检者或监管单位隐瞒流行病学史、不提供真实个人资料、不能保证随时可联系、不佩戴口罩、不能保证隔离状态而造成疫情播散的,受检者或监管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